第(2/3)页 成刚就是莽撞人,性子直。 他不喜欢李蓓? 那不是。 人姑娘年纪小,长得又漂亮,更是有文化的高材生! 他之前不主动,那是觉着人肯定是瞧不上自己! 现下好了。 人姑娘先对他有意思的,成刚再一想,自己这些天和李蓓的相处,他登时心痒痒了。 追媳妇儿么。 不寒碜! 就得脸皮厚! ………… 成刚是个行动派。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自己再见到李蓓,居然是在巷子里。 而且还有一张熟面孔。 陈锋。 成刚是见过几次陈锋的,印象最深的那一次,就是陈锋带着人,去电器店里头找他的麻烦。 那时候的陈锋,作为刘兆胜跟前的红人,真是不可一世,威风极了。 谁见了不要低头三分? 哪怕当地的公安来了,见到陈锋,都要恭恭敬敬的问候一句——“刘总最近可好?” 啧。 权利,钱,都是男人的大补之物。 而眼前的陈锋…… 说实话,要不是曾经对陈锋的印象极其深刻,成刚差点儿都要认不出来了。 当年的陈锋可是梳着大背头,满脸傲气。 可眼前这人呢?头发乱糟糟的,脸上胡子拉碴,脸颊瘦的凹陷。 曾经笔挺的西装也早就不见了,这会儿换成了一身蓝色棉质工装,最简单也是最廉价的料子。 整个人精神面貌都是蜷缩着,低着头不敢看人,头发遮住了大半张脸。 和以前简直是天壤之别。 而这会儿,他蹲在巷子口,李蓓刚好过去,顺手丢了一张钱。 她向来这样,心软。 成刚见过几次,打心眼里欣赏喜欢。 李蓓估计以为陈峰是流浪汉,蹲在巷子口讨点儿钱或者吃的。 她有些怜悯,弯腰给了钱就准备走,没想到这一下子似乎戳到了陈峰的痛处。 “把你的钱拿回去!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