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温文儒雅。 “恩?” 项之华见她站在那里不为所动,眉宇间泛起了不悦。 他活了二十九年,还从来没有人敢在他的面前走神,又或者无视着他的话。 这女人是又想玩什么花招? 他冰冷的目光让路遥回过神来。 “对不起。” 她面色尴尬的朝对方道歉,紧接着便开始调整着自己的心态,快速的朝男人的方向走去。 项之华坐在轮椅上,穿着一身银灰色的中山装,儒雅精致。 右侧的手中握着一串黑色的佛珠,在不断的盘动。 下身则被一条灰色的毛毯所遮盖着。 严谨,雅致。 一头黑色的发被打理的一丝不苟,只露出白皙光洁的额头,十分的饱满。 高鼻梁,桃花眼。 要是他那只左眼没有被黑色的遮眼罩给掩盖着,还不知道会引起多少人的惊呼和赞叹。 路遥刚一走近,就闻到了男人身上带有一股尼古丁的烟草气息。 说不上好闻,也说不上难闻。 想来是她没进屋前他抽了所留下的吧。 “你想成为我的人?” 项之华探究的眼神落在了路遥的脸上,不放过她脸上任何一丝害怕或者是胆怯和嫌弃的眼神。 这女人当时是哪里来的胆子和勇气干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是他的人? 她就不怕他对她不客气? 还是说这就是她想吸引他的办法? 毕竟他现在是个什么情况,整个港圈里的人谁人不知谁人不晓? 就是一个残了双腿的废物还瞎了一只眼。 谁看到他不是避如蛇蝎,她就当真不怕他吃了她? 路遥的脸刷的一下就泛红了起来。 “我,我可以吗?” 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,她也没有什么好矫情和害怕得了。 走到现在这一步,路遥可以说已经没有后路可退。 今后只能仰仗着项之华才能在港城继续生活下去。 若是在回到徐家,等待着她的一定会是一番腥风血雨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