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百五十一 世家,天下-《白马掠三国》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    第(2/3)页
    无“者”字,同此石。又马其昶曰:“诗毛传云:‘烹鱼烦则碎,治民烦则散,知烹鱼
    则知治民。’义出老子。”
    以道邪天下,其鬼不神。
    顾广圻曰:傅本“下”下有“者”字,与各本全异。
    王先慎曰:治要引老子亦有“者”字,盖唐人所见老子本有“者”字。
    罗振玉曰:敦煌庚本、景福本均有“者”字。
    谦之案:柰卷、室町、彭、赵亦有“者”字。
    又“邪”,傅本作“莅”。毕沅曰:“古‘莅’字作‘○’,亦通用位,俗作‘莅’及
    ‘邪’,并非也。”陆德明曰:“邪,古无此字,说文作‘○’。”易顺鼎曰:“按淮
    南俶真训注云:‘以道○天下,其鬼不神。’‘○’乃‘莅’之正字,知高诱所见老子
    本作‘○’,作‘莅’与‘莅’者非也。此与说文引老子书‘盅’字,同为古文之可宝
    贵者。”
    谦之案:“○”与“莅”义同。“邪”,玉篇:“力致切。诗云:‘方叔邪止。’莅,
    临也。”“○”,玉篇:“力季、力至二切,临也,从也。”此云“以道○天下”者,
    即以道临天下也,与“邪”无二义。“邪”字见诗经,说文未收,非古无此字。
    谦之案:论衡知实篇曰:“故夫贤圣者,道德智能之号;神者,渺茫恍惚无形之实。”
    以“贤圣”与“神”对举,其谊出于老子。又王道曰:“传曰:‘国将兴,听于人;国
    将亡,听于神。’圣人以道临天下,则公道昭明,人心纯正,善恶祸福,悉听于人;而
    妖诞之说,阴邪之气,举不得存乎其间,故其鬼不神。”
    非其鬼不神,其神不伤人。
    严可均曰:御注作“伤民”,下二句亦然。
    谦之案:庆阳、磻溪、楼正、彭、范、高并作“民”,傅本作“人”。韩非子引“非其
    鬼不神,其神不伤人也”,下有“也”字。惟干道本“伤”下脱“人”字。
    顾广圻曰:傅本及今德经皆无上下两“也”字。藏本“伤”下有“人”字,是也,傅本
    及今德经皆有。
    非其神不伤人,圣人亦不伤人。夫两不相伤,故得交归。
    严可均曰:“交归”,各本作“交归焉”。
    魏稼孙曰:御注“故德交归焉”,严举“焉”字,失校“德”字。
    罗振玉曰:景龙本、敦煌辛本均作“故得交归”。
    谦之案:庆阳、磻溪、楼正、彭、范、高“人”并作“民”。韩非子解老“故”作“则
    ”,与范本同。又引“圣人亦不伤民”,顾广圻曰:“傅本及今德经‘民’皆作‘人’
    。案韩子自作‘民’。”王先慎曰:“上当有‘非其神不伤’句,惟赵孟俯本无,疑刊
    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