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整个星球直径过百万公里,生活着无数神明,乃是一处极繁华之地, 星球上,常年驻扎有六位天神。 「动静真够大的。 「那么多神君汇聚,就为杀一个李源?」星球核心之地,幻云天神、月华天神彼此交流着。 他们正在宫殿内纵情享受。 作为近期神域的大事件之一,李源和万道神庭的争斗,自然吸引了无数天神的关注。 「轰隆隆~」 忽然空间轻微震荡,整个幻云星四方虚空,都在不断颤抖着。 「不好。」 「敌袭!」幻云星内的六位天神,以及众多掌控部分阵法禁制的真神都是惊怒。 「走。」 「是谁,竟敢杀来?」幻云天神、月华天神心念一动便已虚空挪移,抵达了星球最表层,同时激发了星球的完整阵法。 旋即,他们两个就屏息了。 因为。 他们已经见到了,在距幻云星约两百万公里外的虚空中,正站着十道散发着恐怖气息的身影,尤其是为首那一位。 一袭血袍,脚踏星空。 他! 就仿佛这方星空的主宰者,他的眸光掠过,尸山血海铸就的煞气弥散千万公里,令星球内的幻云天神、月华天神等人心中都不由一颤。 「是血羽神君。」 ‘混沌神庭的血羽神君。」他们心中都慌了血羽神君,可是混沌神庭成名已久的超级强者,实力远在他们之上。 对方忽然降临青旋星域,杀到己方大本营做什么? 「去!」 血羽神君忽然一挥手,一缕刀光划过数百万里虚空,瞬间碾碎了层层禁制,轰隆劈在了幻云星上,令幻云星都是隐隐一震。 「不好。」 「幻云星能扛下,但这一刀下,就已陨落数十位真神,受波及死伤的虚神、半神更是不计其数。」幻云天神他们感到愤怒、惊恐。 「这只是开始。」 「你们转告给「破霄神君’,我对他的神国感兴趣,给他三天时间,要么现身和我一战,(决出胜负。」血羽神君淡漠道:,「要么,我就破开你们这颗星球,彻底占领破霄神国。」 血羽神君声音浩浩荡荡,传遍天地「什么?」 「一战,争夺整个神国疆域?」幻云天神、月华天神他们都有些蒙了。 「神君已返回本土疆域,参战绞杀李源去了,根本就不在啊。 「怎么办?」 「上禀吧。」幻云天神他们不敢迟疑,立刻开始上禀消息了。 他们丝毫不怀疑,三日后,血羽神君就会踏平整个幻云星。 凭星球阵法,幻云天神能扛住一时,但时间久了必败无疑。 不止是血羽神君,也不止是青旋星域。 此刻。 在一处处混乱星域中。 在宇宙黑暗地带中,万道神庭所独占的一处处宝地前,都不断出现了混沌神庭的神君以及大批天神—..千钧神君、观云神君、骨神君..哪怕是和李源有些矛盾的白江神君,以及之前曾看不惯李源的一些神君,都现身参战了。 「我之前看不惯李源,是觉得他配不上北辰居名额,但是—这是我混沌神庭内部矛盾。」 「哈哈,杀吧!」 「万道神庭,竟想集合大批神君围剿李源?当我们是摆设?」 「我们来不及救援李源,但袭杀万道神庭的一些外围疆域、宝地,可是轻松得多——有本事,万道神庭就彻底舍弃这些地区的利益。」众多混沌神庭神君、天神现身参战。 甚至于! 像位列天神榜前十的「暗刀神君」,也现身了—总之。 伴随三大帝宫的最高层下达命令,混沌神庭,真正开始显露出它作为宇界第一大势力的恐怖底蕴——大量神君、天神抛下了彼此间的小矛盾,真正团结一心、一致对外。 在各方顶级大势力共同约定的「规则」范围内,全方位逼迫万道神庭。 逼迫他们调回那些前往围剿李源的神君。 各方神庭大势力,情报能力都何等强,加上一直在关注。 自然很快发现了混沌神庭的应对。 「真是疯狂。」 混沌神庭,这是要和万道神庭掀起战争吗?为一个李源,付出代价未免太大了。」 「你错了,是万道神庭太疯狂,若非他们非要倾尽一切也要剿灭李源, 不然,混沌神庭也不至于如此。」 「且看着吧。」 「看万道神庭的选择·这是阳谋,且又不涉及到本土疆域争端·· 切都在神帝们约定规则内。」各方顶级大势力的神王们惊叹。 昔日,神域的神帝们,为避免神域内爆发毁灭性灾难,曾有共同约定, 核心其实就是三条。 第一,各方神庭本土疆域受绝对保护,各大混乱星域则各凭手段争夺。 第二,神王不插手天神层次交战,但前提是天神不闯入其他势力本土疆域。 第三,神王轻易不在各个星域内厮杀战斗。 混沌神庭、万道神庭的这场争夺,正在急剧升级—-但总体来说,都还没有彻底打破规则。 万道神庭也迅速知晓。 万道宫,乃是万道神庭的最高层神王们汇聚之地此刻,一位位神王强者化身降临了。 十余位神王汇聚。 「鱼辰,这次,闹得动静太大了。’ 「诛杀一个天神,有必要闹这么大动静吗?」 「如今,战争已有升级趋势———.·现在情况,还不到和混沌神庭开战的时候。」一位位神王开口,他们目光都落在鱼辰神王身上。 没办法! 混沌神庭的应对,牵扯到的利益太大了.-大到这些神王都难以忽视「我的想法。」 「是不惜代价,哪怕损失些外部疆域、宝地,也得击杀李源。」鱼辰神王缓缓道:「损失掉的,我们可以再慢慢夺回去。」 「不行。」 「这样做,我们至少得陨落上千位天神,还有大量经营许久的驻地。」立刻就有神王反驳道像青旋星域,一旦血羽神君动手,自然不会放过方道神庭驻扎在幻云城的数位天神。 第(2/3)页